根据《省民防局关于明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防传发﹝2017﹞49号)相关要求,在国家人防办没有具体的从业资格要求前,暂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为准。现将暂时可在我省承接人防工程检测业务的机构公告如下:
序号 |
企业名称 |
企业地址 |
证书编号 |
法人 代表 |
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|
检测范围 |
1 |
苏州市华宇人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|
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凌益路北侧 |
151001060405 |
宋荣良 |
宋 飞13616251000 |
见附件1 |
2 |
常州苏防人防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|
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248—7号 |
151001060239 |
关湘亭 |
郝文杰13685218699 |
见附件2 |
3 |
泰兴市方立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|
泰兴市城东工业园南二环东延南侧 |
161008130630 |
陈德军 |
叶桂霞15195297313 |
见附件3 |
附件:1.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(苏州市华宇人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) 2.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(常州苏防人防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) 3.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(泰兴市方立人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)
江苏省民防局 2017年7月4日 |